3)第四十四章_重生夜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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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到底要不要写?你寄来的那些照片我收到了,照得很好,正是因为那些引得我哭出来的照片令我思绪烦乱,总要找一个人去商量一下人生的选择。吾弟虽小,我却是信任你依赖你的。

  学军,记得那年,母亲的金鑫市场还未建成,我与母亲在华夏大地上走了一圈,长了很多见识。我们去了武汉,看了龟蛇山,见到了汉正街,吃了武昌鱼。我们去了上海住在大连路,后又去了南京路,去了豫园……一圈下来,我自己觉得,我是那么的渺小世界是那么大。那一路我总是骄傲的,因为不管那些城市有多么的大,却都是我祖国的一角,我为此骄傲。

  母亲在路上为我置办了不少东西,像小一点的收录音,收音机,很多不错的衣裳日用品。我们到学校报到后,母亲给我丢下五百块钱就离去了。

  学军,你不知道,那天下午,我站在校门口,妈妈向城市中心的方向走着,她不敢回头,只是走着。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她。我哭了,我知道咱妈也哭了。那一刻我产生这样的自觉,懵懵懂懂的十八岁代表什么?我长大了……虽然不甘却还是大了。我站在校门口整整半小时,接着一股子我无法言喻的思乡之情席卷全身,我想家了,在离家不到一个月的时候,我很想冲出这里,立刻归乡,回我的山西,我的老家,我的老屋。

  我回到宿舍卷着被子哭了一次,因为这次的哭,便引起了我在学校长达一年的不如意。大队长说我小姑娘脾气,而我在家乡所谓的大哥脾性,在外面真的不算什么。军校最不缺的就是骄傲的人,优秀的人。我的乡音,我的个性,我的饮食习惯,我做事的方式,这些东西将我与宿舍的同学区分开。他们叫我乡下人,叫我赵老西儿。

  小时候,家中总有困苦,作为长子的我目睹过母亲的几次啼哭,已成心伤。那些苦,那些哭都是因为钱。所以即便是母亲为我放下那么一大笔钱,我还是不敢用。我穿着改霞姑姑补过的秋裤,父亲在部队拿的红旗手的背心在宿舍楼道穿行,我过之处,总能引得大城市的同学发出一片笑声。当然,对于这些,我并不在意,没过多久我有了自己的朋友,一批来自贫困老区的兄弟。

  学校的生活是愉快的,我在这里迅速的成长,慢慢的也在找寻自己。我的老师是陕北人,很喜欢我,常常带着我去他家吃师母做的羊肉泡馍,我每次去便倒一些家乡的醋送去,老师并不嫌弃总是笑眯眯的收了。我给他讲咱故乡,咱那首西风的‘发’,讲小山头村,他爱听这个,每次听了满眼酸楚,热泪滚滚。

  学医的生活并不适合我,可我一直在努力,在配合。很快的半学期过去,第一学期结束后,我的成绩并不好,有几门挂了科目。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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