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百四十二章 扬帆_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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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官早想好的。新圩一起,必须交给百姓垦种,本官会以户数与劳力分田。先将圩田一分三等,圩内少数坡地为三等,以二折一,低洼地与缺水地为二等地,三折二。户以口计等,五口以下出工者可得三十亩地,十口以下得五十亩地,以此类推。出一个劳力可得十五亩地,两个劳力者三十亩地,二十岁到四十岁fù女以六分工计算,中途有事离开,缺少的天数除以整工期计工,但每户要有一个整工才能得田。老男、孤小、笃疾、废疾、寡妻妾、孝子、仁者、良悌当户者各给田二十亩。得地者严禁买卖租凭,也不准荒置,否则立即罚没。”

  诏书让郑朗将程序简单化,自己可以主持开发。

  但最大弊端成了一州的事务,不象史上那次开发,十县共同出劳力,且是两圩同圈,劳力负担很重。必须从太平州强行将劳力挤出来。于是想出这个办法。

  其实圩圈起来还是要交给百姓的,如何交,一个以每户人口多少计算,一个以劳力多少计算。

  工期会有多长时间不知,人越多,工期会越短,有可能一个半月,有可能两个月以上,但无论怎么算都是划算的。十五亩地,江南现在地很贱,可是肥沃安全的圩田,一亩地也不会低于两缗钱。

  这是百姓的认识,真正修建好,岂止两缗钱。

  累一累,带上老婆,五十多亩地就有了。

  同样是交,朝三暮四变成了朝四暮三,xìng质截然不同。

  农村fù女同样要做活的,包括京城附近的农村fù女,在农忙时也会下地干活。不这样挤,劳力不足。有家中弟兄多的,比如张家六虎,放下身体,六兄弟加上六婆娘,等于是十个劳力,虽会给许多田,但一户就出了十个劳力。筑圩劳力就有了。

  也很人xìng化,比如家中是一个老光蛋,再有什么老娘,半大的孩子,或者残疾人,另外授田。对道德好的人家也进行奖励,以示德化。这一招不算新鲜,唐朝之初实施均田制也有过类似的做法。于是人xìng化有了,彰显道德也有了。

  甚至连地的优劣产生的参差不齐,都想好了,变成三等区分。

  最后一条是防止一些人,如在当涂县城非农户口,我也去劳动,得了地再将它卖掉,比在城里面做工收入高,不让我卖将它荒了或者租给别人种,那么圩未开始,秩序将会被他们严重扰乱。

  对于后者产生的劳力,郑朗宁缺勿滥。

  慎密如此,汪县令想了一下,道:“此法甚妙。”

  “以前各户都没有实报人口,择日下令各户自己到各耆户长家中,将家里实际人口禀报上来。不仅是关系到分田,还有沟渠塘泊,无法耕种的陂坡岗山,产生的菱藕蒲菰鱼苇竹木之利的分配。在开圩后,将这些沟坡分配到每一村中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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